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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寒假告家长书

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表

 
学 籍 管 理
 

2005年暑假告家长书

家长同志:

  您好!

  您的孩子已在我校完成了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希望其各方面的表现令您满意。

学校定于 2005年6月23日16:00 放暑假,暑假期间,请您督促孩子:

1、注意安全,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

2、复习已学课程及学习新的知识;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请您督促孩子正确上网、文明上网。

请您留心:

  1、根据我校学生生活水准,您的孩子在校期间每月生活费300元左右即可,不宜给多,以免浪费及养成不良习惯。

  2、成绩单请认真审查,并写回函,如未回函,下学期将不予注册。若有补考科目则开学后一月内安排补考,补考费按 20元/门缴纳。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 经补考后仍有两门不及格者将转为试读生处理 (注: 试读生除不享受奖学金外,每学年还需交纳试读费叁百元整 )。 经补考后一学年累计达四门课不及格者一律退学。

3、本学期学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请您与我们配合,督促孩子遵纪守法,珍惜在校学习的美好时光。

4、 新学年收费情况

( 1)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按省物价局原核定标准执行:

2003级技校、中专生学费1800元、住宿费300元;

2004级技校、中专生学费1800元,住宿费400元。

( 2)书费按150元/人收,多退少补。

( 3)职业技能鉴定费:2004级船机班学生钳工考证费收200元/人。

( 4)洗澡费:40元/ 人 .年

5、 您的孩子将于二 〇〇 五年九月三日返校,九月五日正式开课。

 

谢谢您的合作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家长同志:

新年好!

您的孩子已在我校完成了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希望其各方面的表现令您满意。

寒假期间,请您督促孩子:

1、复习已学课程及学习新的知识;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3、遵纪守法。4、注意人身安全。

请您留心:

  1、根据我校学生生活水准,您的孩子在校期间每月生活费 200-300元即可,不宜多给,以免浪费及养成不良习惯。

  2、成绩单请认真阅读,并写回函,如未回函,下学期将不予注册。若有补考科目则开学后参加补考,补考费 20元/门。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经补考后仍有两门不及格者将转为试读生处理(注:试读生除不享受奖学金外,每学期还需交纳试读费叁百元整),一学年累计达四门课不及格者一律退学。

3、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染发、留长发,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戴项链、耳环,不提倡使用手机。本学期学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请您与我们配合,督促孩子遵纪守法,珍惜在校学习的美好时光。

4、新学期学生交费:(1)书费:150元/人(多退少补);(2)洗澡费:40元/人、学年;(3)补考费:若有补考科目,按20元/门缴纳;(4)职业技能鉴定费: 2002工程、船机班“两证”考试费用200元/人;2003船机班电工、电焊考证每个证费用200元/人,共400元/人;2003工程班电工考证费用200元/人;2004级全体学生计算机统考费300元/人,计算机统考未合格者,下次统考仍按300元/人缴纳;(5)试读生试读费:300元/人。(拟定试读者,如政治补考及格,试读费退还本人)。

5、我校定于二00五年元月十九四日16:00时正式放假,您的孩子在 二 00五年二月二十日 必须到校报到, 二月二十一日 正式开课。

 

谢谢您的合作!  

二 00五年元月十九日

 

学生手册补充规定

  

学校现行《学生手册》是 1998 年元月起实行的。针对学校目前的学生管理现状,部分内容已不能适用。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现行《学生手册》进行了增补修订,形成《学生手册补充规定》。原《学生手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内容予以废止,本规定自 2003 年 6 月起实行。

 

一 学生学藉管理规定

•  免 试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已取得高层次学历者,经学校同意后,对其已修的相关科目可免试。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鼓励高层次学历学习,对学习过程中涉及的与学校教学内容相同或相关科目,由报考学校出据成绩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免试。

第二章 试读与退学

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改为随班试读:

1、一学期有一门主要生产实习课不及格者;

2、一学期有两门文化课或两门技术理论课补考不及格者;

3、一学期有一门文化课和一门技术理论课补考不及格者;

4、一学期有一门考试课和二门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

5、学期操行评定不合格者;

6、校察看者自动转为试读生;

7、试读生每学期交300元试读费。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一学年内有四门考试补考不及格者;

2、一门主要生产实习课成绩连续两学期不及格者;

3、学生试读超过一年不能转为正式生者;

4、操行评定连续两学期不合格者。

二 学生奖惩条例

第一章 处 分

第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

( 1)凡早退、迟到累计五次按旷课一节计;

( 2)旷课连续五天或累计八天以上者(每天按六节课计),除按旷课节数给予适当经济和劳动处罚外,并给予下列处分:

连续旷课 30节或累计旷课48节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连续旷课 48节或累计旷课60节者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连续旷课 60节或累计旷课78节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连续旷课 78节或累计旷课9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连续旷课 90节或累计旷课108节者给予责令退学处分;

连续旷课 108节或累计旷课120节者给予开除学藉处分。

2、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表(附后)

 

三 奖学金评比条例

(一)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实现“四化”而学习的远大理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3、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讲究卫生。

4、圆满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学习表现良好,操行评分及格。

(二)校长奖励基金

 奖励金额 50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本学年获得特等奖学金;

2、本学年三好学生;

3、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特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 30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学年各科成绩均在95分以上;

2、体育达标,成绩优秀;

3、连续两学期操行评分为优秀。

4、连续两学期上课、上自习、做操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无早退、迟到、旷课行为。

(四)甲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 20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各单科不低于85分;

2、体育达标,体育课成绩良好;

3、在各个教学活动及两操、两习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无旷课,早退、迟到次数每学期不超过二次;

4、连续两学期操行评分为良好。

(五)乙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 10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各单科不低于75分;

2、体育达标,体育课成绩良好;

3、各种活动中无旷课,早退、迟到次数每学期不超过四次;

4、连续两学期操行评分为及格。

(六)丙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 5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各单科不低于60分;

2、体育达标,体育成绩及格;

3、在各教学活动及两操、两习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无旷课,早退、迟到次数每学期不超过六次;

4、连续两学期操行评分为及格。

(七)单项奖学金

奖励金额 30元人民币。其评比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积极肯干,成绩突出;

2、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单科成绩名列前茅者;

3、连续两学期操行评分为及格。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免予奖励:

1、考试、考查中的舞弊行为者;

2、喝酒、抽烟经劝阻不改者;

3、有打架、斗殴、赌博、谈恋爱等严惩违纪行为者;

4、破坏公物起哄闹事者;

5、一学年内有病假三天或病假八次以上,事假三天以上者;

6、翻门爬墙者;

7、违反社会治安和学校规章制度现时受处分者;

8、旷课行为者;

9、操行评分不及格者。

(九)奖学金评比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

2、奖学金应在民主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同班委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由学生科审批;

3、奖金按班级在册人数计算;

4、奖学金各等级不重复计奖。

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表

   

地址和程度

1

喝酒(酗酒)

校内

初次警告,二次记过,三次留校察看,四次责令退学

 

安排义务劳动

 

2

赌博(包括参与变向赌博及提供条件者)

校内外

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达三次)开除学籍

 

 

组织者从重处罚

3

盗窃、诈骗财物

校内外

视价值大小及作案次数,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

如数退、赔钱、特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保卫部门

 

4

打架斗殴侵犯人身安全

动手打人者

严重警告处分

赔偿医疗费、营养费

报复打人、结伙斗殴、持械组织者从重处罚

致人轻伤者

记过或留校察看

致人重伤者

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5

异性交往违纪

互窜寝室,有不文明行为

警告以上处分

 

书面检查

 

留宿异性或有越轨行为

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6

抽烟(递烟)

校内外

二次以内批评教育

 

安排执勤直至捉到下一名抽烟者

 

三次以上警告处分

 

7

翻门越墙、擅出校门

学校

初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记过,第四次留校察看,五次以上者责令退学。

 

送保卫部门处理

 

 

 

 

8

擅闯校门

学校

由保卫部门处理并予处罚

 

安排劳动

 

9

以讹传讹、造谣诽谤、恶语中伤、无理取闹

校内

造成后果者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书面检查

 

10

言行粗俗,破坏公共秩序

打骂教职员工

留校察看或开除

 

 

 

骂人说脏话

批评教育

作出检查

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警告以上处分

安排义务劳动

11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

私自接线加灯使用电热器点明火,乱窜寝室就寝

警告处分

 

作出检查

 

不服从管理

警告以上处分

 

12

无故旷课

校内

5 次不出操免奖

 

 

13

破坏公物

校内

警告以上处分

照价赔偿外三倍罚款

 

 

14

随地吐痰

室内

批评教育

 

安排劳动

 

15

乱扔乱丢乱涂乱画

校内

 

16

隐匿、毁弃或冒领私拆他人邮件

学校、邮局

警告至留校察看

赔偿经济损失

 

 

17

仪表容貌

留长发、剃光头、戴首饰、染发、服饰不端正

批评教育

 

责令改正

 

18

收听、收看、传播、使用违禁物品

校内外

严重警告处分

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

 

送学生科处理

包括反动、淫秽毒品等禁令品,吸毒者开除学籍

19

损害他人、集体利益

有损国格、人格及学校荣誉的言行

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责令挽回影响

 

20

考试舞弊

考场

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协同舞弊者相同处罚

21

无故缺勤、

无组织纪律

理论和实习课

按《学籍管理规定》和《操行评定实施办法》执行

 

作出检查,安排义务劳动

 

不参加大会、政治学习、劳动和公益活动

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和安排

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2

其 它

受行政处分者,将参照《班级量化考评细则》及《学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减扣当月班级量化考核分及个人操行分,并对照学校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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