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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长江航道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和发展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与条件,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工作目标。第一阶段,从2006年到2007年,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配套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落实办法,力争到2007年形成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阶段,在总结、完善、提高、拓展上下功夫,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机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工作原则。坚持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从学校教育特点实际出发,紧密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统一规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长期规划,统一要求。
5、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支部参加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学校党委书记总负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6、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建立新任中层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建立完善校级领导定期讲党课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制度。
7、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党风廉政教育。
(1)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党性党风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
(2)把学校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和涉及“人、财、物”重点岗位的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3)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党纪条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
(4)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在职工中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学生、文明礼貌、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
8、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日常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在教育活动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载体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灌输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和干部理论学习等传统教育手段,同时发挥《航校简讯》、校局域网和《宣传栏》等载体的优势进行宣传教育。
9、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学生廉洁教育工作。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主要内容,根据青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成才规律,让廉洁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成立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争取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青年学生廉洁教育体系。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10、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重大决策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11、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凡涉及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党内外职工的意见制度。
12、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把廉政档案的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工作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 13、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2007年,制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分级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
14、建立规范的教育收费机制。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有关教育、培训收费相关办法,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完善教育,培训收费监督制度,制定和完善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
15、规范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加强财务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支出标准,建立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考核程序,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健全财务内控机制,注重绩效考核。完善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用途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制订校服务中心财务监管制度,建立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
(2)规范基建工程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管理制度。严格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的审核,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规范和完善物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过程中各关键业务决策环节应遵循的原则、选择标准、运行程序、工作方法。修定完善《武汉航道学校物质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加强各类业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各类业务、专项资金的监理力度,制定完善有关部门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科研经费使用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业务、专项资金用于业务的作用,达到调动积极因素的效果。
16、规范各类评审、评先工作。规范职称评聘和干部、专业技术干部评优、奖励工作。加强评委会管理,改革评审办法,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常行使
17、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构建完善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以党委、纪委、和广大党员为监督主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的党内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8、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拟提拔的干部要征求纪委的意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2)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的有效机制,参与过程监督,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切实加强对经费预算申请、资金安排、经费支出、核算等环节的监督;制定和完善管理监督配套制度,切实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监督,完善制度措施,保证监督效果。加强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4)加强和完善各类科研项目立项、人才计划、教学科研成果及教师奖励、教学评估、教材评审等配套监督制度,完善公示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
? 19、注重民主监督。每年组织1次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意思较强的、各部门部分代表座谈,广泛听取工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学校行政工作。
20、加强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开通民情电话、校长信箱、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拓宽信访渠道,畅通监督途径。
五、深化改革,注重源头预防
2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群众与组织公认,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健全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等制度。
(2)规范任用考察程序,拓宽考察渠道,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将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3)研究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根据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干部轮岗制度,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
22、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方法和程序;逐步实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校局域网,拓宽信息交流的方法和途径,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充实政务公开内容。
六、依法依纪惩治腐败
23、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
24、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长航局、航道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探索建立健全廉情收集和分析系统,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做好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分析,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5、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制定完善纪委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26、重视和发挥查处案件的促防功能。定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典型案件的“一案两报告”制度,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堵塞管理和监督上的漏洞。加强信访分析,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分析会,对重大、疑难的信访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七、组织领导与协调
27、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党建和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每年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
28、纪委协助校行政抓好本《办法》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分解,每年制订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29、校属各党支部、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本《办法》,主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八、 附 则
30、本实施办法由中共武汉航道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3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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